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6号】、《南京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招生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促进我园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招生工作计划。
一、招生原则
1.计划招生,双向选择的原则。
2.坚持免试入园,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正式入园前需经区儿保所体检合格)、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本街道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2.大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正式入园前需经区儿保所体检合格)、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本街道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
招收小班5个班,每班幼儿25名,共计幼儿125名。大班幼儿15名。
四、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填报过信息采集的家长不用再填写此信息)
(1)本街道户籍幼儿请扫以下二维码填写信息;
(2)非本街道户籍幼儿请扫以下二维码填写信息;

(3)大班插班幼儿请扫以下二维码填写信息;

2.电话通知已填写信息采集家长来园办理报名登记及录取手续。
3.报名咨询电话:58812836—8013 手机号码:15895960108(徐老师)
五、收费标准
按区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每生1040元/月进行收费。
盘城中心幼儿园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