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_盘城中心幼儿园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针对当前各校(园)内传染病频发这一现状,为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保障学生身体健康,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对学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学校(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学校(园)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层层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晨、午检工作

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人。继续运用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和南京教育政务信息互动平台系统做好学生因病缺勤情况的网络直报工作,并作为长期、重点工作来抓。

三、进一步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要立即向新区疾控中心(57791965)和新区社会事业局(中小学报13813390103,幼儿园报58641172)电话报告,同时中小学要通过南京教育政务信息互动平台上报患病学生相关信息。若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3天内有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按上述方式上报相关信息。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晨会、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注意手部卫生,勤洗手,教会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经常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学校工作要求,家校配合,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营养和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睡眠,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五、进一步强化消毒工作

学校要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开窗通风措施,必要时开展一次校园全面消杀工作,每周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以及公共区域开展至少两次以上消毒,传染病发生期间需做好每天的强化消毒,消毒工作落实到人,消毒记录留档备查。

六、进一步做好随访与舆情监测工作

在传染病暴发发流行期间,学校应落实患病学生的随访制度,按日报告随访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做好患病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17年11月21日